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因其数量多、管理难度大,一直是交警部门严查的对象。昨日济南交警发布全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近三年交通安全现状。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济南发生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共计7864起,1216人在事故中死亡。其中,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发生事故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占到近九成。记者于娜
3年交通事故死亡一千多人,一半涉及摩托、电动车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到2015年三年间,济南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330起,死亡775人,受伤4979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3534起,死亡441人,受伤3856人。济南交警相关人员表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都属于交通脆弱者行列,在交通事故中基本都属于无保护人群,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在所难免。而这两种交通方式的死亡人数在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中也几乎占到了五成。
根据近三年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死亡交通事故的数据分析,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致死的主要原因是头部的颅脑损伤。这主要是由于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
涉摩、电动车死亡事故,九成是不戴或戴不好头盔
记者梳理发现,仅上个月,济南就至少发生3起关于摩托车的死亡事故,这些事故无一例外的是死者都没戴头盔:4月24日晚10点,在经十东路转山西路交界口,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沿经十东路由西向东逆行与大客车相撞,造成车上一对父女身亡;14日,在山大路,一名醉酒女司机驾驶摩托车撞上行道树后,不幸身亡;16日,在无影山北路,一名47岁男子驾摩托撞上路边安全岛后身亡。
据统计,近三年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交通事故,不佩戴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致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9.02%;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交通事故,不佩戴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致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5.49%。据了解,根据相关研究,摩托车安全头盔可以降低72%的头部损伤风险和39%的致死风险,相应的医疗救护成本也会降低。电动自行车头盔可以降低69%的头部损伤风险和79%的严重脑部损伤风险。
截至今年4月底,济南市摩托车的保有量为94520辆,而电动自行车几乎是家家都有,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频繁,两者驾驶的安全性与每位市民的交通安全息息相关。
交警特别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城市市区道路上,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其中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不得搭载人员。为保护生命安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按规定系好头盔系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