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办理摩托车证照,少说也得上千块,现在有民警上门办证,费用又低,在哪里找这么好的事!”3月30日,前来清镇市交警大队领取摩托车号牌、驾驶证的站街镇坪堡村村民杨成贵感慨地说。
据了解,今年1月,为从源头上解决无牌无证摩托车难以监管的难题,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减征摩托车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限期对符合条件的国产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费用和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费用实行减征。
“摩托车‘减征’集中办牌办证是一项惠民政策,符合条件的话,办理行驶牌证每辆仅收取30元,驾驶证10元,包含号牌、检验、考试、工本等费用。”清镇市交警大队大队长董斌说,“减征”政策出台后,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解决了群众摩托车上牌难、办证难。
据介绍,今年2月以来,清镇市为落实好“减征”政策,通过政务网、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街头告知、干部群众大会动员等形式广为宣传,在全市城乡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群众纷纷赶来办理摩托车牌证。清镇城乡,从城里的交警队办证大厅到乡(镇)派出所,随处可见群众排“长龙”办理摩托车号牌、驾驶证的火爆场面。
为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享有更大的实惠,清镇市交警大队转变作风,建立了两条便民举措:一方面与保险公司、医院取得联系,由他们派出人员跟随民警为摩托车办理保险、为群众进行体检,尽可能方便群众。另一方面,推行上门服务,由乡(镇)、社区将需办理摩托车牌证的群众集中起来,民警上门办理相关手续。
“这段时间,来咨询的、报名的、办理业务的络绎不绝,为了让前来办理牌照的群众能尽快办好,我们周末也没休息。”负责新岭社区业务办理的清镇市交警大队民警杨庆彪说,看着这么多摩托车终于脱离“黑户”,有了“身份证”,“我真诚地为老百姓感到高兴!”
据统计,截至3月底,清镇市新增二轮摩托车行驶证2035本,办理摩托车驾驶证1279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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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办理期限: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满后按照原有规定标准执行。
减征条件:摩托车所有权人或驾驶人为我省常住居民、摩托车购置时间在2014年11月1日之前,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国产二轮摩托车。减征收费标准对符合减征条件的国产二轮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减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标准:二轮摩托车行驶牌证按照30元/辆收取(含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工本和人工检验费);申领各类摩托车驾驶证按照10元/人收取(含科目一、二、三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