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发改、公安、卫计等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办事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交管站、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定期定点开展工作。明确人员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人,搞好统筹协调,落实减征摩托车牌证办理和摩托车驾驶证申领相关优惠政策,强力推进摩托车登记入户工作,减少无牌无证摩托车存量,将各乡(镇、办事处)辖区内全部摩托车及摩托车驾驶人纳入监管视线,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态势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分解。各乡(镇、办事处)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采取预约上门举措,把服务送到农村朋友家门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号牌、行驶证以及驾驶证申领和考试业务,各乡(镇)在2015年4月30日前至少完成500辆摩托车入户率,各街道办事处至少完成150辆摩托车入户率,各乡(镇、办事处)按照“一车一人一牌一证一档”要求,对辖区符合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摩托车驾驶证的群众进行预约登记,并及时联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办理。
三是强化宣传告知。利用农村赶集、红白喜事、群众自发性活动等有利时机,走村进寨将县公安局制作的减征告知书模板,制作成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同时,充分利用广播、集市公告栏、村(居)民委员会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最大限度地开展减征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减征优惠政策。重点对减征期限(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减征条件(摩托车所有权人或驾驶人为我省常住居民、购车时间在2014年11月1日之前、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国产二轮摩托车)、减征收费标准(摩托车上牌30元、办理摩托车驾驶证10元)进行宣传,形成人人知晓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分工协作。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做好无牌无证摩托车及驾驶人调查摸底、减征政策宣传工作,并建立基础台账;开展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基础信息采集,除采集办牌办证人员身份、手机等基础信息外,有条件的还要对前来办牌办证的重点人员、高危人员的DNA进行采集;县卫计局安排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派专人负责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为符合办证条件的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体检,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明确具备医师资格的专人为符合办证条件、需要办证的群众免费体检,制作《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后由县级医疗机构签章,让群众不出乡(镇、办事处)即可办理驾驶人体检。
六是强化工作考核。将各乡(镇、办事处)摩托车办牌办证率纳入综合考核范畴,以每百辆摩托车入户率作为核心考核指标,结合无牌无证摩托车违法率及肇事率,对各乡(镇、办事处)集中办牌办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摩托车入户率较高的排名前5名的乡(镇、办事处)进行全县通报表扬,对排名后5名的乡(镇、办事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