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2月底,历时4年的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执行到期,肇东市累计发放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66万元,支持1098辆摩托车进村入户,拉动农村消费554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农民购买摩托车下乡产品享受的补贴标准是:按摩托车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期间,该市补贴资金发放采取“乡级审核、市级兑付”的方式,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补贴政策的,在购买人提出补贴申请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上报市财政局,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一折通”账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为规范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肇东市财政局设立了下乡补贴资金代发专户,对补贴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补贴资金切实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使受助群众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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