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泰山网讯(通讯员 赵晓宇)2012年5月25日上午10时15分,泰安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勤务三中队指导员邱伟志带领民警驱车在大津口路巡逻,行至藕池村路段时,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从一旁超过去。
邱指导愕然发现,骑摩托车的是一个背着书包年龄很小的学生,他连忙追上去,将这辆摩托车摆停路边。经询问,此驾驶员竟然是大津口中学初一的一名学生,年仅12岁,而他所驾驶的也是一辆无牌无证很破旧的摩托车,邱指导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年龄在18岁以上的成年人才能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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