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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办牌须先学八不准规则

2015/7/23 18:31:23 · 阅读 ip属地:未知

海口电动车办牌须先学“八不准”规则

车主要先通过测试签署承诺书才能注册

南国都市报7月22日讯(记者田春宇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更新原有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程序,23日开始实行,要求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必须要学习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并通过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测试题。

同时,前来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需签订遵守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承诺书,而后方能进入正常的注册登记办理程序。在发放行驶证的同时,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小卡片,并为上牌车辆贴上承诺标签,承诺书与测试题将会存入电动自行车辆档案。据悉,此次更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程序是为了契合本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主题“八不准”,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够熟记并遵守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八不准”交通违法

怎么处罚?

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违法行为名称: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罚款标准:30元

不准逆行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罚款标准:50元

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罚款标准:50元

不准闯红灯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罚款标准:50元

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

罚款标准:50元

不准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罚款标准:罚款30元

不准超限载物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罚款标准:罚款30元

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擅自改装的非机动车罚款或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罚款标准:分别50元或30元

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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