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1日起,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将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5月10日,公安部举行发布会,发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其中就包括将试点推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
此前云南、辽宁等地曾推行过电子驾驶证,但使用范围及场景较为有限。此次试点为电子驾驶证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刘宇鹏介绍,电子驾驶证与纸质的驾驶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计划于2022年在全国全面推广。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 刘宇鹏表示“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通过全国交管12123 APP发放,与纸质的驾驶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
在使用范围上,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办理交管业务、驾车出行、租赁车辆等活动中,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行业可在线核验电子驾驶证;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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